關于收購生產許可證企業所需條款
1. 被收購企業當地工商局出具營業執照注銷證明,被收購的原因。
2. 企業說明收購搬遷的原因及過程(由收購企業出具)。
3. 雙方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4. 由收購企業省發改委出具收購遷址符合產業政策的證明和收購過程。
5. 被收購企業所在地發改委或經貿委出具符合產業政策的證明(證明有生產許可證的詳細情況現在符合產業政策,遷址符合產業政策)。
6. 收購協議雙方企業法人簽字加蓋公章。
7. 收購企業到當地生產許可證辦公室領取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和變更申請書。
8. 如沒有生產許可證副本的企業到當地生產許可證辦公室出具證明并說明原因(由于經營不善財務虧損)。
9. 被收購企業到當地生產許可證辦公室辦理注銷生產許可證手續,由該辦公室出具被收購企業證書正在辦理注銷的證明。
10.被收購企業搬走在當地省級許可辦備案,由當地許可辦出具企業搬遷前的生產狀況,原來有什么生產許可證主要設備有什么。
11.收購企業許可辦實際核查后單獨出具核實報告,核實遷址和收購過程。
12.被收購企業遷出地區縣級政府的證明。
13.被收購企業如是集團公司可以單獨收購電線電纜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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